为保证学籍信息的严肃性及准确性,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教职成〔2017〕543 号)及《开封市中原科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中职校〔2024〕007)号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二款: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不合格的”、第四款: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”的规定,以下11名学生长期不在校且不办理任何手续,均已符合注销学籍要求,经学校2025年第005号校长办公会决定,现对这11名学生进行注销学籍处理。
学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处提请复核,联系电话:0371-22669199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
开封市中原科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处